关于对区政府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时间:2019-06-18点击:215

关于对区政府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硬件上抓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软件上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调解组织和社区法制宣传员的作用,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防范重大风险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会议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全区各组织的普法教育作用,利用好网站、手机、户外屏媒等新兴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同时,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身边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及时寻求到自己需要的法律服务。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主动出击、重心下沉,着力加强社区和街道层面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得到高质量法律服务。发挥好法润雨花微信群作用,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的工作模式,努力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效能。

    三是加大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人才特别是人民调解员的队伍建设,把更多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服务标准和质量的评价体系,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