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区政府贯彻执行《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7-01点击:225

关于组织对区政府贯彻执行

《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区科普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升,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议题安排,定于6月至9月,对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区联动、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剖析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区科协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切实解决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满足城市发展、人民群众对于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的需求,提升全民科学技术素养,助推我区五城共建建设。

二、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协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条例》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对条例的宣传、发动情况。

2)围绕立法时的重点制度设计,检查科普规划、科普职责和义务、科普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利用、保障激励措施的落实情况。

3)全区科普事业发展情况。

4)《条例》制定后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之间的衔接情况。

5)《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和对策建议,以及关于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晓春同志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肖彬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委员、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和区人大代表组成。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区科技局、区科协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工作。

四、检查方式

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统一部署,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调研座谈等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条例》的实施情况;突出重点,关注难点,学习借鉴,推动问题解决。

1)自查自纠: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条例》实施情况认真组织自查,提出自查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实地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重点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条例》实施情况。

3)情况汇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总整理前期工作成果,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五、检查步骤

16月,研究提出执法检查方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向有关单位发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27月,召开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执法检查方案,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37-8区科技局、区科协等主管部门对贯彻实施法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49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并汇总整理研究完成执法检查报告。

59月,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会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汇总形成审议意见书,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611月底,区政府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六、工作分工

1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草拟、具体组织落实、沟通协调和意见收集整理工作。

2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后勤保障及宣传报道工作。

3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区科技局、区科协负责视察点的介绍和有关书面报告及材料的准备工作。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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