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区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结果报告

作者:时间:2019-07-31点击:270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区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结果报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730

  

区人大常委会:

我代表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就区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预审情况报告如下:

723日,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雨花台区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并进行了预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情况

上半年,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我区2019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8亿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由省财政厅统一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

二、预算调整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情况

调增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相应增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年初的59.7亿元调整为60.7亿元。调增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此次调增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全部用于安排支出,由年初的61.8亿元调整为62.8亿元。

调增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亿元,相应增加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由年初的3.4亿元调整为11.4亿元。调增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此次调增的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用于安排支出,由年初的1.7亿元调整为9.7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3.7亿元,20197月,市财政局核定我区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亿元,全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相应调整为104.7亿元。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下达后,扣除已经实际偿还本金1.76亿元,截止目前,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9.77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四、审查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区政府对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的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债券支出项目安排是必要的、合理的;对区本级预算进行调整符合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预算调整方案是可行的;区政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拟定的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安排是合理的。

根据以上审查情况,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雨花台区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