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暨法律知识培训会

作者:时间:2019-04-19点击:482

  为扎实做好《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水环境管理工作,419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暨法律知识培训会。

  

会议对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专题培训讲解,并邀请江苏国成律师事务所秦扬天律师就《条例》内容进行了解读。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虎指出,水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大家务必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要充分发挥人大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政府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监督氛围。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构建工作合力。区政府各部门要从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通过执法检查,有效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努力改善我区水环境状况。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深入挖掘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典型问题。要结合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以及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委、工作机构负责人,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