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9-09-30点击:256

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办主任 朱盘江

2019923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改革方案中涉及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设置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区级机构改革“规定动作”。按照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市总体意见,重点抓好以下改革任务落实。

1.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其中有4个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政府工作部门或与区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分别是: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

2.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区委组织部归口管理区委编办、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机构。

1)组建区农业农村局。将区农业局(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国土部门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牌子。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不再保留区农业局(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2)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区文化局(区旅游局)的职责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区体育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区体育局牌子。

不再保留区文化局(区旅游局)。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区体育局。

3)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区民政局承担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5)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减灾职责,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区农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抗震救灾减灾等职责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7)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相关职责,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区级国有企业监事会等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8)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将区科学技术局(区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专利管理职责,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区商务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反垄断等相关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保留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9)环保垂管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二)对应中央和省市做法,优化区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改革要求,对表上级做法,统筹优化和调整区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突出做好以下改革工作。

1)组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区物价局的定价管理等职责,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相关职责,区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物价局。

2)优化区科学技术局职责。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区科学技术局。

3)调整区信访局管理体制。将区信访局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机构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信访局与区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4)组建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金融工作相关职责,区商务局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三)因地制宜,优化区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按照中央关于“在上下基本对应设置机构基础上,各地可以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保留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等现有城区特色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增设区投资促进局、区行政审批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组建区投资促进局。将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承担的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重大产业项目服务的职责,以及统筹开发区(园区)投资促进工作等职责整合,组建区投资促进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2)组建区行政审批局。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区级部门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调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应用等职责整合,组建区行政审批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对外保留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

改革后,共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6个,均为区正处级,分别为: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区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委信访局与其合署办公)、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政府机构改革开展情况

政府部门机构改革任务重、要求高,涉及到政府工作全局和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须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扎实细致地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

1.坚持超前谋划,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将机构改革工作作为全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超前谋划,精心准备。按照对标对表的改革要求,拟订了《南京市雨花台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多轮请示汇报、沟通交流、修改完善,于201912日,召开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以区委名义报送市委。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19130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机构改革方案》(宁委办发〔20198号)由市两办印发我区组织实施。

2.及早动员部署,迅即推进转隶组建。机构改革方案下发后,我区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区级部门转隶组建工作、区党政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干部调整配备、人员划转等4个方案,制定下发36个部门职责机构编制转隶方案的通知。并按规定程序要求,将机构改革方案向区人大、政协报备。经过充分准备,于213日召开区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推动区级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220日,召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推进我区转隶组建工作。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按照《雨花台区区级部门转隶组建工作方案》,明确区政府部门涉及转隶组建重点部门11个,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工负责,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各转隶组建部门迅即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做好转隶组建工作。为保证转隶组建顺利实施,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雨委办发〔20198号),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了纪律规矩、经费资产、机关党建、发文印章、档案等7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转隶组建过程中的具体任务,强化了各部门责任意识。222-23日两天内,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工负责,圆满完成区应急管理局、投资促进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1个重点涉改部门的转隶组建挂牌、运转工作。截止2月底,全区各涉改部门全部完成组建班子、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印章刻制、集中办公、以新部门名义对外工作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过渡,我区机构改革转隶工作基本完成。

(三)严格审核把关,精心修订“三定”规定。为保障区级机构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228日,召开区级40个党政群部门“三定”工作布置会。坚持主要职责“上下对口”原则、内设机构“执行区委编委会批准个数”原则,协同职责“明确部门之间的分工”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审核部门“三定”,即部门以党委(组)名义上报草案,编办分组审核、主任办公会议审核,报区委编委领导签批,最后由两办印发实施,切实做到层层把关,有序推进,确保我区“三定”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目前,区政府26个部门,除区城管局因未涉及职责调整没有重新修订“三定”外,其余25个部门“三定”均已于430日前按程序印发实施。

三、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这次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通过改革,在加强党的领导,规范机构设置,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权责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五城共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党的全面领导得到切实加强。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政治主题和首要任务,从体制机制上对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围绕建立与省市机关上下一致、运行顺畅的机构职能,对省市委明确改革的部门,区做到对表落实。围绕健全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在前期已组建区监察委员会的基础上,这次新组建了区委审计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完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等,并将其中的部分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党委的领导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围绕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区委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对区委职能部门的归口管理作了调整,明确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编办、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等。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得到突显。这次区级机构改革,根本出发点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点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优化公共服务体系。着眼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在卫生健康、文化、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加大了调整和优化的力度,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健全政府治理体系。比如,针对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组建应急管理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整合组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类别等。

(三)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成效。此次改革,我区坚持“双向发力”,着力打造政府和市场“双强引擎”。一方面,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机构职能调整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另一方面,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政府经济调节、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目的就是要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管的事管到位,使党政机构真正将注意力和着力点聚焦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四)协同高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比如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坚持能够交由相关部门承担的事项原则上不再设立独立的部门,如不再设立区物价局,将定价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职责分别交由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等,在发改、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投促、金融等部门“三定”规定中,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逐一厘清职责边界,明确主次责任,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推动建议协作配合机制。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主任、各位副主任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