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时间:2021-01-11点击:347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院长 陶红

20211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雨花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13327件,审执结(含旧存)13789件,同比分别上升9.19%12.11%,结收案比103.47%,结案率91.08%,调撤率53.52%86.90%的案件在一审程序服判息诉,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均在省、市平均值以上。

一、打造法治高地,服务保障雨花高质量发展

疫情防控,彰显司法担当。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以大局意识、实干作风服务保障两个战场”“双胜利闻令而动迅速出击。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驰援软件谷疫情防控,连续两个月深入企业一线进行防疫督导和复工审查,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答疑解惑依法防控。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围绕疫情期间企业劳动用工、房屋租赁及旅游合同等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出台法律指导意见,并在微信公众号连载发布,阅读量达三万。同时,向街道园区和区谷企业发放指导手册3000册,工作做法被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统筹推进执法办案。打通疫情防控期间开庭堵点,灵活运用诉讼服务网、宁审通等网络平台进行立案、开庭、调解。从严从快审理全市首起销售假冒“3M”口罩案,有力打击了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该案入选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快审快执涉小微企业合同纠纷,化解企业生产资金燃眉之急,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高效执结标的额超2000万元的涉省民生保供乳制品企业案件,维护疫情期间乳制品供给市场稳定。

精准施策,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四新司法举措。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三项考核指标出台实施意见,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细化52条司法保障措施。贯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产权纠纷案件473件,公司治理纠纷案件108件,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效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审结破产案件12件,同比上升100%,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执行与破产程序有机衔接,通过执转破程序化解执行积案109件,促进对逃废债行为的严厉打击。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运用,统筹解决企业税收、资产处置、民生保障等问题,促进诉源有效治理。全力保障重大工程。15天内高效办结中昊停车场返还土地执行案,保障南京市地铁10号线建设工程顺利推进。稳妥办理桥头蔬菜店返还土地执行案,推进两桥地区更新改造步伐。助力区谷企业创新创业。在软件谷设立产权保护法官工作室,走访运满满、沁恒科技、蓝鲸人等辖区企业16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法律服务。调研区谷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聚集区,围绕众创空间发展模式以及不动产租赁商事关系,对小微企业发展经营、不动产租赁关系中的风险防控、纠纷解决,提出司法应对建议和指导意见,相关调研中标市法院重点课题。

严格保护,激发创新活力。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促进创新发展、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文化成果的作用,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62件。审结侵犯商标权案件68件,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审结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95件,遏制特许经营行为畸形发展。审结著作权、专利权纠纷案件199件,积极保护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类型创新利益。与区司法局共建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与软件谷科技创新部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依法打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候鸟”“福源居等公司以养老产业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7件,追回集资款200余万元,最大限度为集资参与人挽回经济损失。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严把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关,严格审查涉高利贷、非法放贷等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纠纷回落20.89%。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摸排并移送套路贷及虚假诉讼案件14件。维护良好金融生态。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案件1152件,涉案金额5.86亿元。

二、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清工作要求,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双清零目标。审结涉恶犯罪案件655人,累计打掉涉恶犯罪集团6个,23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41.82%。依法审理中央和省督导组交办的于全利犯罪集团特大组织卖淫案、金志豪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等大案要案,涉案标的额近10亿元。坚持深挖彻查,摸排出陈星等12人恶势力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精准打击。全方位清缴黑财”“隐财,依法查控涉案财产1.5亿元,罚没金额726.7万元,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发送司法建议9篇,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积极推进平安雨花建设。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惩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1423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盗抢骗”“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民生领域犯罪,审结以干细胞回输为名骗取老年人钱财的诈骗犯罪,为60余名老年人追回损失390万元,为群众守好养老钱。依法审结侯某等6人境外电信诈骗案和朱某等9人微信诈骗案,两案分别入选全省法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和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克服疫情期间提押困难,线下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市重点打击的钟山一号章丽芳等87人组织传销案,有力遏制岱山地区传销案件多发的犯罪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犯罪22人,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服务南京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非监禁刑适用率达到26.09%。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20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坚持疑罪从无,在闫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审理中,启用法学专家咨询机制,严格界定罪与非罪。秉持人文关怀,妥善处理疫情管控期间在押湖北籍怀孕妇女吴某的刑罚交付执行问题,上演生死时速,及时救治押解途中突发疾病的被告人,保护基本人权,彰显司法文明。

三、践行为民宗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提升案件处理效果。审结民事案件7071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784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雨花客厅房屋租赁系列纠纷,引导合同双方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应对疫情的裁判经验被最高法院推广。依法平衡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利益,妥善化解了一批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稳妥处理江南公交公司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近百件,既引导公共交通行业相关企业依法用工,又有效维护公共交通领域劳动关系的稳定。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快速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635件,协同交警、司法、保险机构实现纠纷一次解决。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继续巩固和提升邀请妇联调解员和心理咨询机构参与纠纷调处的优势,养女和侄子继承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婚姻家庭十大典型案例,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达到67.41%,工作经验在全国家事法学论坛上交流。

继续深化执行攻坚。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紧扣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执行高水平运转。依靠党委领导,推动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实施意见,切实提升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效能。综合运用拘留、搜查、纳失、限高等执行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增强执行权威,32骨头案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协调上级法院取得集群系列执行案件处置权,推动烂尾项目依法流转。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执行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78件,执结5245件,执行到位金额7.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49%18.72%24.15%,最高人民法院核心考核指标全面达标。

充分关爱弱势群体。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7.41万元,依法向欠薪、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款78.12万元,紧密对接妇联、民政和相关街道,对2名未成年人进行救助帮扶,彰显司法温情。

四、深化改革创新,用法治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筑牢两个一站式基础。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引入金融、公证、法律援助等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将人民调解员编入速裁法官团队,驻点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4236件,其中调解成功1369件。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线上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庭审等诉讼事务一网通办,线下实现立案、鉴定、律师咨询、卷宗查阅、材料转递等业务一次办完,在区政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十项诉讼事务。全年办理网上立案7040件,跨域立案87件,律师工作站提供免费咨询6881人次。

织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活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87名干警加入政法网格员队伍,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法律咨询429次,参与群众6921人次。在孙家社区网格巡回法庭建设基础上,新建永安社区乡风法律驿站,在建岱山片区明义社区网格巡回法庭,由点到面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工作经验被新华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报道,为雨花获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绘就阳光司法蓝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直播网络庭审5456场,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6527份,执行直播观看4552人次。组织《民法典》宣讲,走进学校、企业、社区,用生动的案例播撒法治的种子,凝聚人民群众法治信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围绕审判、执行中的民生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1场,回应群众关切。牢牢站稳宣传阵地,在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发布原创稿件385篇,其中被央视《今日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40篇,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五、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化英雄支部创建,开展跟党走雨法同行系列党建活动,提振干警干事创业激情。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接受区委政治体检,对照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细化70条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捍卫公正廉洁。扎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进一步营造廉洁自律的司法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3名干警提醒谈话,对3名干警给予纪律处分。

锤炼履职本领。进一步筑牢干警业务基础,组织各类培训56期参与1415人次。以问题为导向破解司法难题,2项工作经验入选省、市法院司法改革案例。以调研促审判,中标市级调研课题6项,4件案件入选省、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13篇论文分别在国家、省市级以上论坛、期刊和征文比赛中交流、发表、获奖。常态化加班加点,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72件,位于全市法院前列。板桥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1名法官被授予江苏省抗疫先进个人称号,区法院及内设机构获集体荣誉表彰3次,20名干警受到省、市嘉奖,队伍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政协委员分别视察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和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办结代表建议2件,办理人大转办件8件,组织学习区人大涉法涉诉信访专题报告,指导完善工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87人次,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4人次,让代表零距离感知司法。

主动接受监察、检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监察监督,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列席党组会、三重一大会议31次。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办结检察建议5件。健全完善院长信箱、院长接待日、日常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办理群众来信144件次,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246人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中落实对标找差,在履职尽责和队伍建设上争创一流,各项工作发展态势向好。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院审判活动的有序推进,得到了区各政法单位、有关部门和街道园区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围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人案矛盾依然未能有效解决,干警为民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创新名城建设和五城共建指引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全面创新、全域高新的新雨花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实现新提升。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用良好的审判业绩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更好地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司法治理效能。

二是在服务大局发展上展示新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法院改革和发展,更加主动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和新发展格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贡献法院力量。

三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作出新贡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准确适用民法典,依法妥善处理民生案件。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四是在四化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风貌。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落实三项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完善司法能力培养提升机制,提高新时代法院履职能力。聚焦制约法院整体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一流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法院将坚持守正创新,履行职责使命,为雨花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附:相关用语说明

1.报告中采用的审判、执行案件数据,均截止20201231日。

2.“执转破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的,通过一定的程序将企业法人移送破产审理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纠纷的法律制度。见报告第3页。

3.“套路贷虚假诉讼:套路贷,是指放贷人虚构法律关系,通过虚增债务数额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借助诉讼、仲裁、公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套路贷违法犯罪会假借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之名,通过虚假诉讼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见报告第4页。

4.侯某等6人境外电信诈骗案:本案系境内人员在境外组建诈骗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一起典型案件。20197月至8月间,被告人侯某与杨某(另案处理)合谋,组织、召集被告人黄某等组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出境至越南,利用虚假网络投资平台软件实施诈骗活动。六被告人利用微信、QQ添加被害人进入聊天群,分别在聊天群中扮演指导老师、投资股民等角色,发布虚假盈利截图等信息,制造投资获利的假象,诱骗被害人向虚假投资平台转账投资,进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448万元。我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对其余五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六名被告人均并处相应罚金。本案经我院一审审结,现已生效。见报告第5页。

5.朱某等9人微信诈骗案:本案系以真实货物交易为托盘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犯罪行为。20184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朱某为实施诈骗与戴某、刘某、吴某等多人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集团,在微信上骗取不特定被害人的财物。其间,被告人朱某、戴某提供用于诈骗的客源微信号、并传授诈骗手法;被告人刘某等人充当直属客服在微信中虚构高富帅身份吸引客户,谎称购买化妆品可以参加猜拳、摇骰子活动,有机会获得高额价值奖品,诱骗被害人购买产品获得参加活动的机会,后又使用微信作弊软件控制开奖过程,使被害人无法中到大奖,最后向被害人邮寄劣质、假冒的名牌口红、香水等奖品。至案发时,以朱某为首的诈骗犯罪集团通过微信诈骗被害人约2000余人,诈骗金额累计306万余元。我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某等9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以各自参与诈骗数额为限连带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南京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见报告第5页。

6.“钟山一号章丽芳等87人组织传销案:为遏制日益严重的传销犯罪,南京市公安局于2020512日凌晨4时在雨花台区、江宁区等5个区开展代号为钟山一号的传销整治行动。我区涉案的是一批盘踞在岱山保障房片区,以参加“1040阳光工程或者连锁经营为名,在无实际商品情况下,通过发展下线方式,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分子。该团伙在此次行动中被一举抓获并移送至我院办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见报告第5页。

7.雨花客厅房屋租赁系列纠纷案:南京嘉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小微企业与中国(南京)软件谷内雨花客厅部分业主签订房屋委托管理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用于酒店式公寓经营。受疫情影响,酒店停业数月,经济损失严重,故承租企业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并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本院经审理认为,疫情系基于外来因素而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属于不可抗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房屋委托管理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并减免承租企业相应租金。见报告第6页。

8.“养女和侄子继承纠纷案朱某(男)与庞某(女)婚后膝下无子,只有一名养女朱甲,但双方不常来往,关系疏离。多年来,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由侄子朱乙照顾。20198月,两位老人自书遗嘱一份,载明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某市的一处房屋由朱乙继承,而朱乙需负责照顾两位老人直至百年。201910月,朱某去世。庞某因行动不便搬至养老院居住。其后,朱甲与朱乙因为房屋继承问题多有争执,朱甲对朱乙能否照顾好庞某有所顾虑,不愿配合朱乙进行房屋过户。后朱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房产二分之一份额,并由朱甲和庞某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家事调查员机制,并将法庭设置在养老院内,通过家事调查员和法官的耐心开解,双方达成谅解,朱甲同意由朱乙继承该房产二分之一的份额,最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见报告第6页。

9.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即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4G单兵连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等5类技术服务,承担繁简分流、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2020年,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依托执行案件中间库建设,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通过分权集约、团队运作,促进执行行为规范和执行质效提升。见报告第6页。

10.跨域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选择就近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通过法院之间信息数据联通流转,将立案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在线完成案件受理工作。跨域立案机制打破时空限制,极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重塑了法院立案模式,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见报告第7页。

        11.“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三个规定即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20206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自上而下推进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旨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见报告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