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21-06-04点击:2036

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法院院长  陶红

202153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本次会议报告我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过程中各项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已成为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涉企纠纷15338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7.89%,审结15166件,涉案标的总金额约54亿元。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

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和审委会,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自觉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政策要求,认清人民法院的地位作用和重要责任,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以思想自觉促行动自觉。自觉推动机制建设,以《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和《雨花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为工作目标,制定出台我院《关于贯彻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的工作方案》,就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畅通破产退出途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等事项,确定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细化1041条具体司法措施,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各环节,全流程、闭环式司法服务。自觉运用绩效考评,坚持以企业和企业家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评价标准,将法官工作站建设、巡回审判开展等纳入司法业绩考评范围,激励干警转变司法作风,积极担当作为。

(二)立足司法职能,压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该类案件290件,坚决遏制破坏区域市场和金融秩序案件多发态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避免企业因刑事追究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某民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评为2019年度南京市十大优秀案例。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2019年恢复知识产权案件管辖以来,审结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56件。发出南京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判决禁止令,实现打击犯罪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机统一。强化知识产权联动保护,与区司法局共建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与软件谷科教创新部共同召开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新闻发布会,构筑知识产权多单位联动保护新格局。持续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审结破产案件23件,20僵尸企业完成清算,有序退出市场。灵活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等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提高重整成功率。南京加豪公司破产重整案,已初步达成破产重整方案。该公司重整成功后,将盘活土地资源16725.21平方米,清偿债务1.2亿元,挽回我区税收损失约1169;加豪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后,预计年产值达到3.5亿元,税收达到2500,解决就业岗位150个。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在天利新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利用审计清查交易账目方式,撤销违规个别清偿2起,为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1214.67万元;冻结破产企业圣天塑料公司拆迁款1000万元,优先并全额兑现职工债权373万元,有力化解了破产衍生风险的发生;对南京顺豪玻璃、南京顺宏玻璃、南京圣华建材等关联企业进行联动破产,确保关联企业债权人平等受偿。全力兑现胜诉权益,2018年以来执结涉企案件5384件,执行到位金额12.52亿元。中昊停车场、桥头蔬菜店返还土地执行案等一批骨头案顺利执结,有力保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畅通执转破程序,定期梳理涉企批量案件,泽乐餐饮等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案件被及时移送破产程序。健全完善执行款物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一案一人一账号制度,全面发挥执行案款到账短信通知、逾期未发放款项预警提示等系统功能,确保无争议案款到账后30日内发还债权人。严格失信惩戒程序,474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5994人次实施限制高消费,1758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与区信用办协同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共同建立区级企业信用红黑名单,推动完善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妥善执结标的额超2000万元的涉省民生保供乳制品企业案件,维护疫情期间乳制品供给市场稳定。

(三)聚焦改革创新,激发司法机制内在活力

促进纠纷诉前快速化解。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会商区司法局在法院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增加公证、法援等特邀调解力量,诉前化解涉企纠纷971件,调解成功率36.08%,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积极联动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等部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建成后将设立立案窗口及巡回法庭,促进涉企劳动争议纠纷的前端化解。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扩大小额、简易和独任制普通程序在涉企案件中的适用,小额、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0.26%,近六成涉企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解决,诉讼时限不断压缩。2020年度我院审理涉企纠纷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71%,同比上升2.49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压降至73.14天,同比缩减6.17天,远低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解决商业纠纷时间指标前沿水平要求的120天。探索全流程在线审判新模式。依托智慧法院建设,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形成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和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案体系。三年来,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受理涉企案件5891件,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136件。对符合条件且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减交、缓交案件受理费或开展司法救助。推进审判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在全市法院率先试点并推广诉讼文书电子送达,送达周期缩短至2-7天,缩短办案周期,工作经验入选全市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四)延伸司法职能,努力提供最优司法服务

坚持法企互动常态化。组建商事司法专家服务团,先后走访运满满、宏图三胞、沁恒科技、蓝鲸人等辖区企业16家,收集排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180余项,根据企业需求提出风险防控和法律建议200余条,推动企业完善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参与政法大数据协同平台建设,推进司法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互通互联,加强对营商领域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坚持司法公开常态化。全面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直播庭审案件比例居全省第8位,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到99%。加大审判流程公开,及时通过短信、微法院等形式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流程节点,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法官工作室和网格平台,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和网络诈骗系列讲座、特许经营讲座等活动24场,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33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获评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坚持主动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第一时间收集研判企业难题并率先在微信公众号连载解答,印发《劳动用工法律问题解答》《合同纠纷法律指引》并向街道、企业、社区发放3000余册,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超3万人次。延伸司法触角,调研区谷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聚集区,围绕众创空间发展模式以及不动产租赁商事关系,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发展经营、不动产租赁关系中的风险防控、纠纷解决,提出司法应对建议和指导意见,相关调研中标市法院重点课题、获评市法学会优秀课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区法院在服务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对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营商案件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破产类案件实体收结案情况是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评价的重要内容,但受疫情影响,2020年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仅13件,实体收案数不足10件,同比下降61.11%。营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用不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数量偏低,个别案件审理周期偏长,上一年度24件(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中,涉企案件16件,审判效率有待提升。涉企案件上诉率、发改率指标较其他类型案件偏高,营商案件审判质量有待提升。

二是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破产程序除要解决公平清偿债务等法律问题,还涉及土地、信用、税收、劳动等问题,以及职工安置、企业帮扶、社会稳定等衍生问题。因此破产审判离不开外部支持,尤其是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支持。法的司法保障措施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政策配套衔接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举措更多地停留在倡导性层面,规范化、制度化约束欠缺,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多元合作机制尚未形成。

三是营商领域审判专业化还需进一步强化。新类型商事案件及公司类案件涉及利益主体面广、争议内容复杂、法律关系杂糅,对法院审判人员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出了全新挑战。辖区内知产、破产等专业领域案件纠纷数量较少,该类型案件受理数偏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审判人员审理该类案件的深度和广度,专业化、精细化审理水平不高。案多人少矛盾未得到有效缓解,条线人才储备不足,未形成体系化专业审判梯队。

三、进一步加强营商案件审判工作的措施

针对区法院在服务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区法院将自觉担负使命责任、锤炼过硬本领,在加强营商案件审判履职上持续发力,为优化雨花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树牢服务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融入法院审判各个环节,贯彻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理念,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更多融于“企业视角”,加大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营商案件审判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再优化。

二是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更新破产审判工作理念,推动立转破”“执转破府院联动破产机制实体运行。落实破产案件审判繁简分流机制,突出简案快审。推动设立破产保障基金,加强企业破产保障经费落实力度,激发破产案件办理,尤其是无产可破案件办理积极性,提升办理破产指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营商案件审判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明确类案裁判标准,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着力提升营商案件审判质效。加强司法调研,提升理论研究服务营商实践水平,在破产、知产等领域储备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精英化审判人才。

四是进一步推进营商案件审判改革创新。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推动,深化营商案件审判改革,发挥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制度功能。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激发营商案件多元解纷机制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纷途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专门听取审议我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我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区人大对区法院营商案件审判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不断提升我院审判工作能力和司法服务水平,为雨花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的示范城市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