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导向” 提高人大监督质效

作者:时间:2021-05-27点击:209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这一重要指示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河南省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监督重点、改进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地方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坚持目标导向 增强人大监督的政治性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所进行的监督,是严格依法进行的监督,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有效地服务于党和人民、服务于地方治理。地方人大监督的目标,就是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正确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要精准选择议题。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要及时请示报告。无论是确定监督议题,还是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重要事项,特别是涉及面比较广、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影响比较大的议题,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把党委重点关注、政府着力推动、群众高度关心的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做到党委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要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工作是职权所在、责任所系。人大常委会在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要积极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支持不盲从、监督不挑剔、保护不庇护,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
  监督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就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勇于解决问题。
  一要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的性质、地位决定了监督要善用“放大镜”“探照灯”来查找、评判、分析问题。要围绕监督议题,组织代表和委员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实际,既到相关部门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讨论,又重视实地考察、同步暗访、随机抽查、网络调查,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二要找准问题症结。通过深入调研,真正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堵点查出来,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弄清楚,把人民群众的强烈诉求问明白,在此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三要敢讲真话实话。审议工作报告时要提倡讲真话讲实话,多提批评性建设性意见;开展专题询问要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对重点问题加强追问、跟进监督;执法检查报告要以讲问题为主,至少 1/3篇幅聚焦在查找不足上,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的作用。
    坚持效果导向 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强化“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一是创新监督方式。既要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又要讲究方法善于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一方面,根据监督议题和实际需要,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结合起来,与备案审查结合起来;另一方面,除了经常性运用的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形式,还要探索引入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逐步形成以常规监督为主、刚性监督为辅、刚柔相济的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跟踪监督机制。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审议,把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建立监督公开制度,推进“互联网 +人大监督”,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公开,让监督对象接受舆论的监督;多渠道搭建平台,吸引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监督工作,使人大监督工作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三是提升监督能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能力。代表是人大行使权力的主体,夯实人大监督工作民意基础,增强监督实效,必须发挥好代表作用。把代表工作与人大监督结合起来,发动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发挥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内的重要作用和突出优势,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中研判形势、发现问题,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人员结构、知识结构,调整充实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力量。人大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要积极引进经济、法律、审计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挖掘潜能,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保障能力,使干部队伍状况与监督工作需要相适应。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的作用。如对环保、医疗、财经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购买咨询和技术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独立的专业意见;建立健全人大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对重要问题、重要政策建议开展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文章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