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时间:2022-08-05点击:10

关于对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政府:

2022728日,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项前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于本次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水平,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制度笼子逐步扎紧,不动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自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认真落实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切实抓好相关审议意见的整改,形成了共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合力,会议对此表示充分肯定。

会议针对当前在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抓好《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的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决定为抓手,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协同管理,推动行政事业性单位规范节约高效地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切实树立问题导向。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不动产基础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等问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加强指导,规范运作,抓好整改。同时要加强人员配备,定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全区各单位领导干部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切实改善“重购轻管”的现象,提升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继续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区政府要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做好年度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不断充实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要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数字化水平,强化国有资产信息平合建设和运用,逐步实现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区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确保数据的真实精准。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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