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任命李方毅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职务

作者:时间:2022-06-02点击:341

   5月31日上午,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艾长青、卞艳艳、贾乐实和25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蓝波,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顾晓春、陈苏宁,区法院院长黄德清,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金晖,区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成员单位、区人大各专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艳艳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同志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辞职事项,组织新任命同志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任命李方毅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职务。

    任命王方方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黄德清同志作关于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同志作关于虚假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结束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发表讲话,点评了会议各项议题,并就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了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积极协助区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总结全区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二是服务中心大局,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三大任务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三是提高履职能力,扎实抓好年度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