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区2023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结果报告

作者:时间:2023-08-11点击:10

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区2023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结果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372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2023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预审情况:

725日,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雨花台区2023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并进行了预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情况

上半年,市财政局拨付我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0.95亿元,由省财政厅统一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

二、预算调整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情况

上半年,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相应增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年初的76.2亿元调整为78.2亿元。

上半年,分配全区使用的省转贷新增专项债券额度0.95亿元,相应增加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由年初的138.5亿元调整为139.45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债〔2022356号)文件核定我区2022年调整后政府债务限额为12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8亿元、专项债务93.6亿元)。

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次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及做好发行准备的通知》(宁财债〔2022406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债〔202366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债〔2023159号)文件,调整我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至131.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8亿元、专项债务94.55亿元)。

上半年,新增债券下达后,扣除已经实际偿还本金2.8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亿元、专项债务1.735亿元),截止目前,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65亿元,专项债务83.35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四、审查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区政府对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的安排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区本级预算进行初步调整符合相关规定,预算调整方案可行。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理,与偿债能力相匹配。

根据以上审查情况,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雨花台区2023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