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雨花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时间:2023-08-11点击:10

关于2022年度雨花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高金华

202372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雨花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打造新滨江、建设数字城”取得新成就。

——政策落实扎实有效。2022年,退减免缓税费81.51亿元,较上年增加12.98亿元,其中留抵退税30.47亿元,较上年增加23.69亿元;减免房租9693.76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1866家和个体工商户406家;疫情防控支出5.32亿元(不含未结算的核酸检测费用),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全区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带来的压力。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约10亿元、支出增支约8亿元情况下,积极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约19亿元,确保了财政运行总体平衡。

——三保支出保障有力。坚持“三保”等刚性支出优先顺序,严格保障标准,始终坚持“保运转、保稳定、惠民生”主线,助力和推进民生领域各类事业均衡发展。2022年“三保”预算支出39.3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24%

——问题整改有效落实。2021年度财政同级审计发现的36个问题,32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完毕,4个持续整改问题阶段性整改推进中。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1亿元(按财政部统一口径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后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80亿元)。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54.81亿元(其中调入资金19.0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0亿元);支出总量1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73亿元),结余21.81亿元(其中:4.4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7.32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22.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8.60亿元,支出73.1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25.4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5万元,支出62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24万元。

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3亿元、专项债券7.3亿元,偿还一般债券4.56亿元、专项债券5.52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8.90亿元,其中:一般债25.56亿元、专项债83.34亿元,债务规模控制在核定限额以内。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方面,上年结余结转资金44100万元、市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14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上年结余44129.2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对街道预算管理方面,未将街道(园区)的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制到项、按经济分类编制到款。

(二)非税专户中“不明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底,非税专户“不明款项”科目2169.69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统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统筹收回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以及市拨的专项资金1927.9万元,记在总预算外代管资金专户“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未纳入预算管理。

(四)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相关账户滞留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含罚没收入)1.57亿元。

(五)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超期限。2022年,区财政局向预算单位分解的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中,有1.66亿元分解下达期限超过30天。

(六)区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部分资产空置或使用率不高,未有效盘活,涉及行政事业单位0.53万平方米、街道(园区)10.57万平方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全覆盖要求,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全区53家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了总体分析,对5家政府组成部门和6家下属单位以及4家街道(园区)进行了现场审计,对5家街道(园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街道(园区)财政自给不足,雨花、古雄、板桥等7个街道(园区)超财力支出累计欠区财政资金187944.29万元;二是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2年底,梅山街道、区征拆办等6家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20624.24万元;三是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经账面核算或登记台账,影响与区财政核对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涉及区住建局等5家单位。

(二)资产管理方面。铁心桥街道部分经营性用房出租收入,未纳入街道财政核算;开发区管委会、区行政审批局2家单位部分新增固定资产未纳入核算管理,涉及金额242.29万元;软件谷管委会科技人才局租赁的人才办公用房使用不充分,资金绩效不高。

(三)政府采购方面。区城管局等4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未应编尽编、印刷品未定点采购等,涉及金额548.23万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存在三年以上未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297.34万元;开发区管委会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代社区收取场地租赁等收入,涉及金额188.01万元。

(五)工程管理方面。区征拆办账户反映的31个已完成的拆迁项目、区司法局1个已完工项目、西善桥街道4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六)合同管理方面。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筑安装管理站4家单位共8份合同的部分事项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约定。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财务审计情况

重点对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建发公司)、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铁心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铁心房产公司3家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结合财政审重点延伸审计了区国资集团。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方面。雨建发公司收入未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开发成本中利息支出资本化核算不准确。新城公司“开发成本-结转存货余额”和“工程费用-其他”两个科目未按项目独立核算,影响后期项目结转。铁心房产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合同收入,往来款9819.21万元长期挂账,2个立体车库未纳入资产核算管理。

2.工程管理方面。区国资集团1个已完工项目、雨建发公司12个已完工项目、新城公司14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决算报告编制。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对铁心桥街道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方面。铁心桥街道高家库社区两处存量建筑占用耕地674.36平方米(建于2009年前后),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缺失。

2.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应装未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餐饮企业11家;2022年降尘量浓度未能完成不高于2.0/(月·平方公里)的目标任务。

(三)雨花台区2020-2022年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全区2020-2022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涉及新改扩建项目共29个,项目总投资676952.13万元;涉及校舍维修项目共146个,总投资28592.1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区教育局、土储中心等5家单位2个项目概算编制漏项,2个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2个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3个项目招投标组织不规范,2个项目招标清单编制漏项(漏项占比分别为9%20.22%)。

2.工程管理绩效方面。铁心桥小学扩建工程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作业条件,重新设计,导致工期延误;南站规划学校项目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变更量大;中华中学雨花校区项目和马家店规划第二小学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签证变更。

(四)雨花台区2022年度疫情防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全区2022 年度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捐赠款物的管理分配等情况,涉及8个部门和8个街道(园区),发生疫情防控费用53233.4万元(不含未结算的核酸检测费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雨花街道医疗垃圾清运费141.46万元,未执行招投标或询价等政府采购程序。西善桥街道采购防疫物资97.49万元,询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赛虹桥街道生活垃圾清运费25.17万元未签合同。

2.资产核算不规范。区卫健委等3家单位的核酸检测房、核酸检测工作集装箱、隔离点防疫设备等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27.16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是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全面规范财经秩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资源统筹,提升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精准性,街道(园区)的所有收入支出均需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增强对街道(园区)的预算约束力。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强化对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逐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严肃单位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完善“联合会审”措施、堵塞漏洞。强化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区工程项目管理智慧集成平台的使用。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及时编报财务决算,项目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及时做好相应固定资产划转。深化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做政府该做的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能。

三是健全考核监管体系,压实压牢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及会计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定期清理往来款,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强化资产租赁管理,严格市场竞争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加强限额以下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深入推进耕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