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京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23-05-31点击:10

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南京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35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关于《南京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长青任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街道人大工委组成的执法检查组。

执法检查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根据《条例》要求,结合雨花实际,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3月下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和有关要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起草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二是420日邀请南京市供节水指导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蒋韬进行法律解读与辅导。三是42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实地视察梅山钢铁公司回用水厂。四是组织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网议,截止会前,107名代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140条。

二、贯彻实施法律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律要求,聚焦全面创新、全域高新目标定位,围绕打造新滨江、建设数字城的具体实践布局,进一步强化规划建设,加强供节水管理,推动了我区供节水工作高质量发展。

1.健全编制规划,着力规范制度体系。编制印发了《南京市雨花台区水环境综合规划》《南京市雨花台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南京市雨花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雨花台区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南京市雨花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2-2035年)》和《南京市雨花台区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与水景观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保障《条例》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水务总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成立工作联席会议机构,将节水纳入成员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创新宣传载体,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建成南京科技馆省级节水教育基地,发挥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节水科普宣传。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积极打造媒体宣传、活动宣传、文艺宣传、作品宣传等具有雨花特色的宣传阵地,开通节水教育网上课堂科技馆趣味实验课堂,开展节水护水、我有创意绘画征集和展示活动,制作发放各类水元素宣传品,打造节水护水主题宣传线下线上矩阵,进一步促进公众树立节水观念,养成节水习惯,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区水务局被水利部表彰为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参加水利部等十部委组织的节水中国,你我同行联合行动,获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通报表彰。

3.优化硬件建设,规范供节水设施建设。配合市城建集团、水务集团完成辖区33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积极推广普及节水器具使用,全区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全区公共机构共61家,已建成节水型单位61家,其中省级31家,建成率100%。公办中小学、幼儿园97所,已建成节水型学校29所,其中省级5所,建成率30%。居民小区共177个,已建成节水型小区39个,建成率22%。全区9家重点用水企业创建成为节水型企业,建成率69.2%,梅山钢铁公司水循环利用综合改造等3个项目获评市级水项目优秀案例、第三批江苏省水效领跑者。印发《关于转发南京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区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均配套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

4.强化管理规定,落实用水资源监管。全区所有自备水源用水户和年用水1万方以上的城镇非居民用水户按规定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全区共407家用水户,其中非居民用水户402家,自备水源用水户5家(区管2家),计划用水率100%。建立和落实有利于节水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等水价体系,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利用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放的达标尾水补给工农河与周边水系,日补水1.8万方,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28%。雨花台区在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以98分高分通过省级验收。同时,通过植被保护、河排口监管、黑臭河道整治、雨污分流以及河湖三乱整治等工程,保障水资源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施行两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对照《条例》要求和社会期盼,仍存在差距和提升空间。一是节水型载体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办节水型中小学和幼儿园、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重点用水企业等建成率还比较低,要在节水型载体创建的数量和质量下功夫,不断提高节水型载体的覆盖面。二是民生和建设领域存在浪费水资源现象。水资源利用还不够高效,粗放型用水的习惯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由于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建设还不能充分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一些小区、商业街、写字楼、机关团体景观用水,没有充分利用雨水和再生水而使用自来水,造成水资源浪费。三是宣传贯彻力度需要继续加大。由于对水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存在用水粗放和用水浪费等现象。有些群众的节水意识还不够强,认为水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没有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四是相关部门联动协调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由于存在主城区供节水监督管理是市级相关部门的事,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与我关系不大的思想认识,我区供节水执法和监督管理边界还不够清晰,相关部门协调不够紧密。

四、意见和建议

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基本保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节水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在202011月视察江苏期间,要求要坚持调水、节水两手都要硬,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业不能一边加大调水、一边随意浪费水,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扎实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南京虽然有大江过境、城市河网丰富,但受到长江水取用限制、河湖生态水位保持等因素影响,本地优质水资源不足,存在水质型、季节型缺水等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现有良好工作局面的基础上,继续全方位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激发节水潜能,加快推动形成更加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将供节水工作融入打造新滨江、建设数字城的具体实践布局。节水为了更好用水,要强化以人为本发展理念,进一步释放全社会供节水内生动力,大力倡导谁节水、谁用水,在居民小区、写字楼、商业街区大力推进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和改造,鼓励引导创建更多的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事业单位,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和地表水,不仅要满足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领域用水,还要满足城市生态景观用水,将水元素融入城市景观建设,充分释放水需求,让居民和企业真正享受到节约用水带来的好处,不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要结合雨花自身特点和生态环境优势,探索建立以水文化、水科普、水利用、水风景、水治理等为特色主题的节水宣传品牌,适时举办节水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条例》宣传和节水知识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要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宣传媒体,营造节水惜水的社会氛围。要将贯彻实施《条例》与生态环境改善、长江大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四要进一步强化联动协同,推动供节水工作良性发展。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保持密切沟通,就《条例》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沟通、认真分析,研究对策。要依法管水、治水、用水,进一步增强供节水管理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防治并举,着力于全流程监管,提升各环节节水管理能力,定期对用水单位的节水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实现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的节水管理。要发挥好节水规划的引领作用、监督管理保障作用、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技术工艺支撑作用,持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