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纪要

作者:时间:2017-06-30点击:804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于627在区级机关中楼501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郭幼佩、张虎、顾晓春、杨宝龙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徐文进,区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王永进、周巧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黄伟国、研究室主任张伟、各工委主任王纯阳、翟青尧、肖彬、夏玉祥、刘军、王强,区司法局局长程康、科技局局长程道伟、住建局局长李睿,区人大代表王云霞、秦翔、施洋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主持。

一、会议组织视察了全区律师事务所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程康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相关报告。会议认为,律师事务所建设本质上是地区全面发展的缩影之一。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越兴旺,法律服务需求量就越大,律师事务所建设也就越规范越有规模。我区法律服务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与区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保障职能,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律师事务所主体责任作用密不可分。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律师事务所的快速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紧扣我区“三大攻坚战”的中心任务,根据雨花发展特色,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资产重组、品牌打造、拆迁安置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为地区发展助力的同时为自身发展谋得更大的空间。

二是要注重品牌律师事务所的打造和建设。品牌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要不断创新律师事务所组织管理模式,推进规范化建设、引导差异化发展;突破“单打独斗”、推行“协作共赢”;鼓励“走出去”、倡导“请进来”,努力在服务雨花各项事业发展中打造更多的名所、成就更多的名律师。

三是要注重体现律师事务所的社会价值。要在普法宣传教育、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以及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充分发挥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体现法律人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为共同推进“法治雨花”、“和谐雨花”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会议组织视察了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情况并听取了区科技局局长程道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相关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科技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在建设中始终坚持孵化器的功能定位,积极打造全业务孵化平台,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都有较大的发展,提高了孵化器的孵化服务功能。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对进一步促进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更加快速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要组建行业协会,强化规范管理。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代替现行的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将相关的大学、科研院所、银行、风险投资机构和中介组织等吸引到协会中来,一些与孵化器有关的职能都交给协会履行,实现孵化器行业协会的自律和自治。同时政府应当“扶上马送一程”,支持孵化器协会的运作。

二是要建立专项资金,解决融资瓶颈。建立由区财政拨款、资本金投入和信用担保资金有机结合的雨花台区孵化专项资金,解决科技企业在初创期资金短缺的问题,帮助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三是要完善考核体系,发挥孵化功能。要建立和完善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估、考核和奖励体系。并将考核与评估的结果与奖励的级别和政府进一步支持的力度直接挂钩,通过形成竞争机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

四是要建立筛选机制,选好孵化苗子。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入驻孵化器的筛选机制,根据孵化器条件,对于企业的产品市场、财务、团队和对区域产业和社会的贡献等进行调研考察,使恰当的企业入驻恰当的孵化器,达到企业成长效率最快,孵化器运行效率最高的最优效果。

三、会议对区政府贯彻执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听取了区住建局局长李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贯彻执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力度、理顺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的稳定和发展。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指出,住宅物业管理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居,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做好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贯彻、实施等工作。要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加大业主培训和正确引导,做好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日常管理、物业监管、建章立制等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物管行业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加大群租房、房屋违建、毁绿占绿、倚门开店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区住建部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加大补短板力度,重点抓好新建小区和出新小区前期物业的指导、监管、帮扶力度,避免各种矛盾的累积。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物管企业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专业培训、工作交流、组建行业协会等途径,引导和监督物管企业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发展理念、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切实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居、宜居、乐居的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继续做好《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培训、调研等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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