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时间:2017-05-04点击:229



区法院: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陶红所作的关于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依法妥善地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对于维护家庭安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区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工作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对传统价值观和婚姻家庭观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婚姻家庭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突出的现实问题,案件的增多给法院的审理工作也带来了难度和挑战,希望区法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思考和破解新问题,以对法律负责,对社会、家庭和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和热情,扎实履职尽责,促进案件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会议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办案,发挥好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案件审理中,不局限于追求量的平衡,更应注重针对过错方或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准确运用裁量权,保护好婚姻家庭和非过错方,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做好审判后的解释疏导工作,将家庭矛盾演变成社会问题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二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婚姻家庭案件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处理难度较大,要适应此类案件的特殊性要求,妥善处理好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婚姻家庭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三是要探索形成机制,加强前置预防。通过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等作用形成社会联动,在婚姻案件到法院起诉前加大调节力度,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反家暴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入心理辅导、社工服务等多种方式,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