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两年来全区价格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7-08-23点击:328

  区物价局局长  龚红旗
   2017年8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近两年来全区价格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两年来,我局主动适应价格工作新常态,积极创新价格管理思路,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努力破解民生热点难题,着力做好各项价格服务,在推进价格调控、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上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攻坚战”
  按照区委打好“抓产业发展、促城市建设、补民生短板”三大攻坚战的要求,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全面服务。主动与软件谷管委会、两桥地区城市更新改造指挥部和社会事业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上门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实地了解软件谷项目引进、开发建设和两桥改造项目融资、拆迁、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推进情况,了解“三大攻坚战”对物价工作的需求,找准物价部门服务抓产业发展、促城市建设、补民生短板的切入点。主动与市物价局沟通,积极协调帮助两桥地区城市更新改造指挥部减免岱山保障房房源转性差价款2.6亿元;充分发挥价格部门工作职能,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推进措施,以送服务、送法规、送政策等方式,在服务项目发展、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提供价格政策服务;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减少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开展价格鉴证服务,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服务打好“抓产业发展、促城市建设、补民生短板”三大攻坚战,促进雨花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价格调控,着力稳定价格
  一是明确责任。区政府每年出台《全区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文件,召开全区价格工作会议,区政府每年与各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共24家责任单位签订了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状,建立起全区稳定价格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体系,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稳控在市下达指标3%以下,连续多年获得全市价格调控与治乱减负优秀单位。二是严格落实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对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政策,完成43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68家政府制定价格经营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报告和清单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取消、取缔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及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三是加强价格管理工作。共对19家房地产企业156批次256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明码标价申报备案,通过与开发企业的沟通、约谈,核减虚高房价金额合计153918万元;四是理清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联合区财政局,理清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五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认真做好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预警。共上报“36个大中城市主副食品价格监测表”49个品种,31488组数据;“南京市主副食品价格对比表”33个品种,6336组数据;“南京市主副食品价格测报表”35个品种,13440组数据;“超市价格监测表”16个品种,6144组数据;微博比价148期2920组数据。
  (三)坚持优化环境,强化价格监督
  围绕政府关注的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查、立案、取证、送达、审理、处罚,大力推行说理式文书,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自由裁量适当,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0件,罚没款74.7万元,维护了消费者价格权益,优化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一是组织专项检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重点检查全区14家在售楼盘;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区人防办、民政局、交通局等涉及到的减免收费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价格改革;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对我区的渤泥国王墓景区进行了检查,价格政策执行良好,等等;二是开展日常检查。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和日常市场价格检查与监管,通过政策提醒和分组包干、重点检查等方式,倡导经营者价格自律,重点打击各种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先后出动1450人次,对各类集贸市场、苏果超市、平价店、大型商场、旅游景点及宾馆饭店等场所检查1380余家次,对35家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价格行为;三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春、秋季开学前后,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了教育收费大检查,61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乱收费行为。四是价格诚信建设再上台阶。5家单位获得了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尤其是麦德龙获得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四)坚持务实为民,大力服务民生
  一是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对国家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价格鉴证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共完成刑事案件涉案财产价格认定257件,案值1478万元;二是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共受理12345、12358工单943件,接待各类收费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咨询1280余人次,涉及交通运输、物业管理、商品零售、旅游、停车场、出租车、医药、教育等部门和行业,办结率100%,获得群众好评;三是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加强与区司法局联系和沟通,同时,深入基层调解点指导、帮助做好价格纠纷调解工作,组织调解人员业务培训,共指导、帮助基层价格纠纷调解站(点)对36件价格争议进行了调解,可统计争议金额4.65万元,较好的发挥了价格部门在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四是平价惠民取得实效。召开全区平价商店提档升级现场会,交流平价商店管理经验,树立平价商店品牌,全区平价店积极配合,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对15家平价店及3家配送店进行日常管理考评,每月定期2次考评打分,不定期进行现场考察;每月对平价店日常管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突出平价商店监管“六统一”,全力实现平价商店运营、监管、发展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应急调控的作用,发放平价店补贴资金267.68万元。共销售平价蔬菜570万公斤,惠民756万元,获得群众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不足凸显。目前,我局共有17人,且2人近年就要退休,人员老化严重,尤其是近年来投诉举报量爆发式增长,加上价格改革省市下放7项定价格权力等新情况,工作量倍增,人员不足的矛盾凸显。
  二是认证人员经费没有。我局的认证中心被确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不收费,但从事价格认证工作的人员经费没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在区人大监督下,致力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全面调控物价总体水平,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作贡献。
  (一)坚持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在保障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百姓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对照市委、市政府《意见》中的目标任务,结合雨花实际,细化相关措施,完善各项制度,明确任务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国家和省、市下放的行政权力认真梳理并承接好;对明确放开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项目,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与监管工作。
  (二)紧扣价格改革监管两大主题。加强与市物价局价检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发挥双方价格监管优势,形成价格监管合力,充分履行价格监管职责。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坚持市场取向,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做好有序放开竞争领域和环节价格的“减法”,按照上级部署,对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商品,放开市场准入的服务,有序放开价格,通过市场自行调节。做好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和政府监管服务机制的“加法”。在价格放开过程中,主动发挥好政府作用,促进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形成、传递、回馈机制。积极创新对放开价格监管的手段和方式,实现从管价格向管行为转变,强化价格执法,优化市场环境,发挥好政府价格监测、价格服务、成本调查等的积极作用。
  (三)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完善价费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和《南京市定价项目清单》,落实国家、省、市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策,加强清理价格审批、备案管理事项,完善适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价格收费管理体制;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做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涉及的价格工作,落实用电、用水、用气差别化、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三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调控。提高价格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科学分析价格形势,加强对价格趋势性变化的预测。加强价格舆情监测,合理引导社会通胀预期。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细化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四是强化价格和收费监管。加强完善教育收费管理,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围绕群众消费热点行业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各类价格欺诈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五是提升价格服务宣传水平。建立价格争议调解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12345、12358价格举报。提高价格认证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客观公正地做好涉案等价格鉴定认定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拓展价格宣传空间,丰富价格宣传内容,及时向社会传递信息;六是夯实价格工作基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