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6-05-31点击:568


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宁生

20165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近年来区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在坚持打虎拍蝇方针的同时,特别强调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习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近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决战决胜“两件大事”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立足职能,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惩治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针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线索发现能力,加大办案力度。三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5156人。一是重点惩治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2013年,严惩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花村骗取安置房系列贪腐案,共立案查处1315人,挽回经济损失6800万元,60多户村民拿到拆迁安置房,有效化解了群众集体上访矛盾,我院反贪局被区委授予集体三等功。2014年查办板桥地区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窝串案,查处12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15年查办雨花经济开发区近华、天后社区系列贪腐案,查处14人,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震慑犯罪、遏制腐败的作用。二是强化源头严打,治理行贿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活动中,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共立案查办13人,占查办总人数的31.7%。三是努力突破瓶颈,打开反渎工作局面。集中力量查办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国家专项资金损失和为谋取私利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扭转渎职侵权案件查办难的困境,共立案查办78人。

着眼基层干部教育,精心打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结合检察院“两房”建设,同步建设雨花台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梳理近10年来发生在本地区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成因,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基地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对象上侧重基层干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内容上侧重犯罪原因分析,每个案例附有检察官点评,通过深入剖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落马官员作案动机和心路历程,揭示腐败的危害;三是方式上开展套餐服务,推出五个一的预防腐败“套餐”(一个展览、一部电教片、一堂讲座、一次座谈、一份承诺),根据不同需求任意组合,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同时,我院结合查办基层干部腐败案件,与区纪委联合制作《利剑》、《贪腐人生不归路》等警示教育片,在基地播放,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基地立足雨花,服务全市,20151月开放运行以来,共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约30012000开展警示教育,以及新疆、内蒙古、福建等15省、市单位考察学习。基地被市纪委授牌“全市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得到高检院反贪总局领导高度肯定,市检察院授予我院预防部门集体三等功。

二、更新理念,转变机制,主动适应形势发展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更加突出人权保障,更加突出程序正当,更加突出证据规则,更加突出庭审功能。这些变化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区检察院主动转变理念,积极探索机制方式,确保文明规范司法同时,加大反腐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理念先导,加快转变侦查方式。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主动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严格限制、规范使用刑事强制措施的程序变化,将精细化初查、科学化审讯的“两化”建设应用作为主攻方向。改变传统侦查方式,更加注重基础工作和初查效果,将更多精力投入地区案件线索收集、挖掘,更多力量投放到基层和重点领域摸排情况,注重关联信息收集分析,注重收集证据的准确性、全面性、有效性。主动加强与纪检、审计、金融、通信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线索的综合利用率。注重初查精细化和审讯策略化,不断提高侦查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大幅减少监视居住等传统侦查措施的使用。近三年,投入侦查装备建设22万余元,多名干警通过专业技术培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主动开展取证程序合法性证明工作,坚持审讯过程全面、全程、全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依法接受监督制约,办案质量得到保证。

监督与配合并重,构建职务犯罪案件大控方格局。加强本院自侦部门与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协同作战,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专科专人办理,建立侦捕诉快速通道。凡是重大案件在侦查阶段必须听取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意见,凡是不认罪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必须通报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全面全程对侦查工作进行引导和监督。确立项目组工作机制,跨科室整合力量,共同探索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和侦查人员出庭工作机制,破解瓶颈难题,坚定走由证到供的诉讼路径。联合举行庭审观摩、疑案研讨等活动,推动办案共识,提升协同能力。

惩防并举,构建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检察职能提出的新要求,区检察院整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与预防科,形成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一方面,深入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查系统和系统查,坚决不留死角,形成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紧贴案件查办进展,及时掌握案情,同步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等专业化预防工作。近年来,先后深入西善桥街道、板桥街道、雨花经济开发区等案发单位,召开案件剖析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案发单位针对性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源头治理。同时帮助基层干部理清转型发展中的法律政策界限,营造锐意进取的“干事不出事”氛围。

三、坚持固本强基,强化队伍建设

明确目标定位,增强责任意识。检察性质作用,侦防系于一半,这支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尤为重要。党组针对部分干警一度存在的“小院”思维、郊区习惯导致的定位不高、标准不高、作风粗糙、能力不足等问题,组织干警开展大讨论,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干警政治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侦防部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狠抓执行力建设,强化雷厉风行的执行作风。鼓励干警把“勤勉、敬业、尽责”的闪光点突显出来,引导干警立足雨花经济社会实际寻找服务保障全区转型发展的切入口,提高站位、拓宽视野、更新思路,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

严格规范司法,主动接受监督。2015年,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区检察院认真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自身暴露出的司法不文明、不规范问题,在严肃问责的同时,组织开展讲规矩、守纪律、转理念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大排查”活动,查摆全院在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制度规范、更新司法理念等方面的问题与缺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自侦部门,坚持从紧、从严、从细、从实,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组织排查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不严格、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等九类重点问题,共检查2013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检查同步录音录像时长近900小时。坚持边查边改,进一步理清司法办案“红线”、“黄线”,细化司法办案规范和内部管理规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和拟不起诉意见监督评议全覆盖。

强化素能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雨花检察院干警规模是全市最少的基层院之一,如何将有限的侦防力量打造成作风硬、能力强的队伍,是我们面对的现实课题。院党组在构建整体作战工作格局的同时,着力加强人才建设,以检察专家、业务能手和百人计划成员的标准培养优秀人才。侦查部门大力推行办案小组责任制,将科室中坚力量推向一线,独当一面,在实践中锤炼成长。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提供学习资源,通过网络培训、专家讲坛、高校集训等方式促进培训学习。通过轮岗培训、导师帮带、综合测评、择优定岗、以岗促长,加快新进人员培养步伐。近三年来,职务犯罪侦防部门荣获集体表彰12次,其中荣立集体三等功二次;干警个人荣获表彰25次,其中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院的职务犯罪惩防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看,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是工作理念模式仍需转变。少数干警对转型发展的紧迫感还不够强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不适应,老套路办案,粗放操作的习惯还没有根除,精细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规范化程度仍需加强。少数干警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与提升办案绩效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三是干警的司法能力仍需提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的步伐还不够快,人才基础不够雄厚,领军型人才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不断加以改进。

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突出主题主业,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全区“两件大事”中心工作,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重点查办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不断丰富典型案例,做好以案说法工作。深入开展惠农扶贫、征地拆迁等领域专项预防调查,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针对性。加强完善警示教育基地功能,推动建立多层次社会化预防体系。

加快理念转变,确保办案质量。学习运用“五化”(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侦查模式,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战斗力的理念,以信息化引领侦查工作发展,主动融入侦查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借助平台建设成果。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定走由证到供的侦查路径。进一步优化职务犯罪侦诉一体化大控方格局,提升自侦案件诉讼质量。

坚持规范司法,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规章制度,梳理红线,明确底线,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工作意识。不断通过案件通报、案例剖析等鲜活的教育形式引导干警自觉认识严管就是厚爱,确保高检院“八项禁令”和省院“二十六项禁令”入脑入心,成为带电高压线。坚持以争先创优为抓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硬朗作风,以更加振奋的状态投入反腐败工作大局。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