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严格环保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时间:2017-09-30点击:228

区人民政府: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朱永俊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严格环保监督执法工作的情况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积极推进环境执法“两法衔接”,明确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保障了全区环境安全。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全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学习研究包括新环保法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分析环境监督执法要求,不断提高执法意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切实有效的执法方案,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养,提升专业素养。在环境监管任务重、人手紧的形势下,要充分调动现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开展系统全面的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效率。
  三是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做好社会监督。及时依法公布环境信息,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所反映的环境问题,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