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

作者:时间:2017-09-30点击:338

区人民政府: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对我区贯彻实施《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创新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较好地促进了政府依法履职、企业依法经营、居民依法维权、社会依法治理,为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会议指出,物业管理是关系百姓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在贯彻实施《条例》、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过程中还存在着物业管理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形成,公建配套用房不足,部分老旧小区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会议就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分析调研情况,制定分类指导具体措施,提高操作性。整合分析现有信息,针对不同小区类型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将物业管理工作的普遍性规律与各小区的具体情况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发挥优秀小区的示范效应,加强社区间交流学习,以点带面。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开展实地走访交流,归纳总结优秀小区的管理模式,树立标杆,明确标准,推广成熟经验做法,提高全区整体物业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管,提高执法实效。以对百姓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细化监管职责,明确责任主体间的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居、宜居、乐居的良好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请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