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人大代表要想尽快进入角色,要燃旺这“三把火”

作者:时间:2017-11-20点击:1146

    新当选的各级人大代表要想尽快进入角色,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打开人大工作新局面,燃旺履行代表职务的“三把火”:

  第一把火,要点亮责任意识之火。新任人大代表要明白,代表是一种职务,肩负着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祈盼,是沉甸甸的责任。实践证明,具有强烈责任心的代表能够积极主动地履行代表职务,不负选民重托,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反之,缺乏责任意识的代表,往往以“视察不去、审议不语、质询不会、建议不提、活动不参加”的“五不”行为来“回报”选民。如果人大代表将代表这一法定职务当作摆设,装饰门面,甚至作为“敲门砖”“保护伞”,则是对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背弃;积极履职虽然辛劳,但换来的却是广大选民的信任和赞誉,更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政治文明的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新当选的每一位人大代表,不论职位显浅、身份高低,都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把代表权利和义务固化于脑,铭记在心,让“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铿锵誓言转化为“恪尽职守,为民履职”的实际行动。

  第二把火,要速燃练内功之火。“打铁还需自身硬”。代表工作同样如此,“担责需先强自身”。对于新任人大代表而言,代表工作是全新的领域和极少触及的陌生工作,但是代表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要履行好代表职务,需要精通人大代表的基本知识,熟悉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这就要求“新代表”挤出时间、付出精力向书本学,在实践中学。首先要学好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当家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只有如此才能在实践中依法履职。其次要勤于向往届的“老代表”请教,尽快适应并掌握权力机关的工作方式、特点和原则。在参加人代会时,要突出学习会议期间如何行使审议权、质询权、表决权、提议案建议权等专业知识,更好地在会议期间履行职责。再次,人大常委会机关可以以短训速成为主,聘请有关专业人士、上届代表现身说法,进行“案例教学”,缩短从“知识”到“能力”的转化期,使“新代表”迅速汲取养分,尽快进入角色,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把火,要燃旺联系选民之火。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忠实代表。如果不知民情,不抒民意,不聚民智,就无法尽心履职。既然是选民选出来的新任人大代表,首先要“常回家看看”,即走访联系选区选民,拉近与选民的距离。这是衡量代表工作作风优劣的重要标准,也是代表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其次要广泛联系选民,倾听和反映选民的呼声和意愿,做民意的“传声筒”,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方针政策更具科学性,更符合民意。再次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发挥好调查研究、视察检查这些法定职权的独特优势,善加运用,为民解难。同时,在参加人大各种会议和代表活动前,要事先走访选民,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言献策,管理国家事务,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