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7-11-29点击:177

区审计局局长 杨凌

201711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727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完成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强化整改结果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1.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审计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预决算审计工作,全面推动财政预算的全过程审计。一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以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对预算编制和分配、批复和下达、执行和调整、决算进行全过程审计。二是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揭示财政资金在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反映政府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政收支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及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建立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三是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及时纠错、纠偏和问责,提高审计建议与意见的权威性,维护财经法规的约束力,实现全区预算管理的规范化。

2.关于进一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实施分类管理,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二是对重点部门、单位每年审计,一般单位5年内轮审一遍;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联网审计平台的作用,推进以大数据审计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可靠保障。

3.关于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创新同级审管理模式,加强与市纵向、与区横向联动,严格按市局指引审计,实现主要审计内容市区一致,同时在经区级审理后,报市局进行二次审理,切实提升同级审质量;二是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模式,建立备案制,发挥单位内审主导作用,实现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三是创新审计整改模式,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机制,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实行对账销号,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4.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被审计单位为主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督促落实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重要事项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严肃问责;二是强化整改结果的运用,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整改的完成情况及公开情况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财政批复部门预算不完整的问题。2017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时,已批复包含部门管理的全区性项目经费。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区财政局在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时,将按区人大批复的金额,全额批复部门预算。

2.关于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区政府要求,在11月份将财政专户两年未使用的11.37亿元专项资金纳入了国库,进行统筹管理;年终统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时,将部门2014年和2015年未使用的用款计划额度全部收回。

3.关于财政绩效管理未有效落实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进行了设置,将绩效申报表作为申请项目预算的依据和前置条件,嵌入预算编报信息管理系统,要求部门预算编制时,必须申报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2017年预算执行中,区财政局主动盯促区本级各预算部门,要求按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从各街道(园区)上报的支出快报看,各街道(园区)在2017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达到序时进度。

2.关于超过2年以上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统筹的问题。各街道(园区)自身财力安排的专项已主动盘活,区财力及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专项将在年终全部统筹收回。

3.关于未执行定点采购的问题。区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文件,细化采购流程,加大对政府采购目录的宣传,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对属于定点采购的事项必须进行定点采购,未进行定点采购的不予报销。

4.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手续不全的问题。20173月,区财政局对全区31家行政事业单位、社区2014年至2016三公经费支出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边查边改贯穿于整个检查工作中。20178月,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制度汇编》和《公务接待规定一本通》两个文件,指导和规范全区 “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全区各街道、园区制定或修定了公(商)务接待内部管理制度,区财政结算中心实行公务接待申请单、接待清单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各街道、园区相续建立了接待申请单、接待清单报销手续。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专项部分项目预算未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区财政局2017年已将剩余的2016年学校修建专项预算1091万元拨付区教育局,学校建设专项5000多万元预算未落实的原因,主要是板中三期、宁南规划小学等项目未能按进度实施,区教育局在编制2018年项目预算时,将进行充分调研,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切实将项目资金预算与项目进度相挂钩,保障项目资金预算的准确性。区财政局结合教育实际支出需求,相应调整2018年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将学校建设资金从7000万元调减至4000万元;将技装、校舍维修切块资金由4000万元调减至2000万元。

2、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梳理,按照专项资金用途进行使用与清理,及时履行资金拨付与报销手续。年末,将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对仍不能完成支付手续的、超过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收回区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二是区教育局加强了对教育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做好专项资金的台账登记,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实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三是各相关街道加快推进专项资金支付力度,已整改落实专项资金1764万元,余下尚未支付的专项资金有的正在加快与相关企业联系,办理支付手续,有的将按工程进度序时支付。

(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建设配套制度相对滞后的问题。区项目办将于年底前下发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通知,重申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关于部分工程管理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已对相关项目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一是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区项目办将在年底组织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专题培训会议,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将分别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招投标、结算审计角度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促进建设单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是强化监管单位的协同配合,立项审批后,要求各项目单位必须每半月将本单位已批复的政府投资项目打包至区住建局,及时办理投标手续,依法进行招标;三是强化问题项目的问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问题,由区住建局、区城管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所涉及的责任人,提交区监察局依法处理;四是强化资金拨付监管,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审批手续支付工程款;五是强化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服务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代理、设计、监理等中介机构实施信用管理,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六是强化巡查监管,由区发改、住建、审计、财政、监察等单位组成巡查组,每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关于征收搬迁项目执行尚不到位的问题。对部分拆迁项目未办理征地手续的问题,区拆迁办已告知并催促用地单位办理征地手续;对企业拆迁补偿没有全面公示的问题,区拆迁办已规范公开公示方法及内容,将组织学习拆迁信息公开的文件,征拆项目启动后及时核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公示情况;对房地产估价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管理缺少管理体系的问题,区拆迁办将根据市职能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建立我区评估机构库,制定适合我区需要的第三方机构的管理体系等。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在投资审批改革政策落实方面,还存在规划、国土、住建等未并联审批的问题。区审改办于今年7月份出台了《雨花台区优化开办企业、施工许可流程实现“350”目标实施细则》,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实施,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模式,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实现5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许可。

三、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

1.在制度建设方面,新建或修定了一批制度文件,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一是2017年各相关单位新建或重新修定制度文件10余件,如区财政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完善公务招待手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等进行了完善和强化;二是区政府拟出台《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建立长效化、制度性管理机制,该意见从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机制、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严肃整改问责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效。

2.在预算管理方面,规范编制程序,盘活存量资金。一是健全预算编制链条,将预算绩效申报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做好事前监督管理。二是全面统筹存量,从财政专户资金、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当年未实施项目资金、往年结转项目四个方面统筹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支出进度考核,2018年预算执行将按月通报各部门支出进度,力求预算执行更均衡。

3.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树立绩效理念。一是贯彻落实人大细化部门预算的要求,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实行项目库管理。要求各部门在项目库中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同时提交项目编制依据、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绩效目标。二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坚持以支出效果为导向,严格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制度。2018年部门项目预算资金达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范围,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规范进行填报和审核。

4.在监督检查方面,加强日常督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一是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由财政部门定期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对街道(园区)财政财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地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对机关相关部门专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二是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制度,由财政部门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向区人大、区政府和区监察部门通报。

四、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是确保审计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重完善轻问责、履审履犯的现象仍然存在;财政相关管理制度虽不断完善,但有些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的严格落实;区审计局人手显著不足,与审计需求不相适应;全区层面还缺少审计整改的考核机制和处罚机制。

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挂销号制度,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对在2017年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未完成的,将在2018年继续跟踪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同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占有一定权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辅以行政和经济手段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